各位研究生導師:
為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依據《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修訂)》(浙師研字〔2020〕9號)《浙江師范大學關于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意見》(浙師研字〔2021〕46號)的相關規定,決定對2022年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進行審核與認定。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范圍
2022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全體研究生導師(含校外研究生導師)。其中,以下兩類導師無需申請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已取得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2022年新增列的碩士研究生導師。
二、審核依據
按照《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修訂)》(附件1)和《浙江師范大學關于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意見》(附件2)的相關規定審核。其中,申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還需參照《浙江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質和科研要求》(附件3)的相關規定。
三、審核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4月29日-5月6日,導師本人填寫相應的招生資格審核表(附件4或附件5)發送至junma@zjnu.cn,或紙質稿交學院學科建設與研究生辦公室(20-21幢連廊309室)。
(二)5月7日-13日,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評審申請人材料,評審結果以學位點為單位在學院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將《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匯總表》(附件6)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
(三)5月14日-25日,研究生院復核學院評審結果,以學位點為單位公布2022年具備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導師名單。
四、注意事項
(一)每位導師申請招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兩個一級學科學位點,申請招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兩個專業學位類別。
(二)對于已離職的研究生導師,學院應與導師進行充分溝通后,做出取消其導師資格或轉為校外導師的決定,結果報研究生院備案。對于取消導師資格的導師,學院應妥善做好研究生的轉導師工作;對于轉為校外導師并繼續指導研究生的導師,應由本人填寫《離職教師轉為校外導師申請表》(附件7),承諾按照我校的相關規定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切實保障研究生的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申請學位的科研成果要求符合浙江師范大學的相關規定,至少有1項成果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第一,學生第二,且浙江師范大學為唯一署名單位)。
(三)校外研究生導師聘期一般為三年,聘期內的校外研究生導師可申請2022年的招生資格,聘期已滿的校外研究生導師必須在重新申請研究生導師資格后方可申請招生資格。
(四)校外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應當由學院配備合作導師聯合培養研究生。其指導的研究生符合申請助研條件的,由學院統籌安排落實,鼓勵校外研究生導師以項目形式把經費劃入我校作為學術型研究生的培養經費,主要用于研究生助研津貼的發放、學術交流的費用、發表論文和申請發明專利的費用等。
(五)研究生導師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并提交《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表》,審核通過的導師方可招收指導2022級碩士研究生。未獲得招生資格的導師在研究生管理系統中無法被研究生選為導師,未按照規定執行的學位點將被扣減下一年度招生指標。
附件:
1.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修訂)
2.浙江師范大學關于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意見
3.浙江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質和科研要求
4.浙江師范大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表
5.浙江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表
6.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匯總表
7.離職教師轉為校外導師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