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研究機構:
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即將開始,根據《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浙師研字[2017]35號)的要求,按照培養計劃,為使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答辯資格審查
(一)參加答辯的研究生包括:
1.2016級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2016級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3年制)、2016級全日制藝術碩士、2017級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雙證,2年制)、2016級農村教育碩士(雙證);
2.2016級在職教育碩士(在職兼讀者須通過預答辯)、2016級在職教育碩士(脫產學習一年者);
3.2017級MPA(非全日制,2.5年制)
4.2019年上半年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未超過規定的申請年限);
5.延期畢業研究生(未超過規定的學習年限)
超過規定的年限、已警示予以清退、已取消答辯資格的研究生及同等學力人員,不再接其受學位申請,不再接受其論文檢測、送審和答辯;申請提前答辯的碩士研究生,需滿足《浙江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的有關規定(修訂)》(浙師研字【2009】19號)相關要求,并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提交答辯申請。
(二)答辯資格審查:
論文答辯前各學院必須對研究生就以下方面進行資格審查,符合以下條件的研究生方可申請論文答辯:
1、必須通過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和教學實踐考核,成績合格,總學分達到要求(課程中期考核合格,以培養辦公布的名單為準)。
2、通過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3、科研資格審核合格。
二、論文不端行為檢測與評審
為了培養優良學風,防范學術不端行為的產生,對申請我校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采用網絡評審方式,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平臺上(具體待定)提交論文,導師審核確定為論文最終稿并同意送審后,將使用“TMLC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和萬方數據庫進行檢測,檢測通過后直接進行雙盲評審。
(一)論文提交要求
上傳的學位論文必須是PDF格式,含中英文摘要、目錄、正文、參考文獻、附錄(除去致謝、公開發表論文、學位論文獨創性聲明、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等,論文封面及論文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導師的姓名,一律用“***”替代表示)。
注意:上傳的論文須為導師審閱確定后的最終稿。
(二)論文檢測及結果處理
申請我校博士、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實行100%檢測,檢測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送審。
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由研究生學院學位辦統一組織實施,檢測的論文以學位申請者在“研究生學位論文網絡評審系統”中提交的為準。
學位論文檢測結果以“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為主要指標,該指標是去除本人為第一作者的文獻后的文字復制比。具體處理辦法參見《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檢測暫行辦法》(浙師研字〔2014〕29號)相關規定。
檢測報告一律不下發個人,只向研究生提供檢測結論。如有異議,可到研究生院學位辦查詢。
(三)論文評審及結果處理
根據《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查(檢)管理辦法》(浙師研字【2016】7號),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實行答辯前抽查,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抽查比例為100%,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除MPA、MBA)學位論文的抽查比例為10%,全日制MPA、MBA、在職研究生及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人員的抽查比例為20%。抽查論文統一由校研究生院學位辦送審,未抽查論文由學院送審。
碩士研究生若已發表一級及以上與學位論文密切相關的高水平論文,可申請免抽查。
所有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實行“雙盲評審”,由校外本學科專業領域的3-5位專家評審,其中,碩士專業學位論文的評審專家至少有1人是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行業專家。留學生的學位論文由各學院組織送審。
論文盲審結果處理參見《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浙師研字[2017]35號)的相關規定。
(四)學位論文系統開放時間
系統平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研究生學位論文網絡評審系統
開放時間:
2019年3月6日—12日17:00(研究生提交終稿論文,導師可同時審核)
注意:研究生與導師有關論文的交流應線下進行,上傳的論文須為導師審閱確定后的最終完整稿,若經認定論文為非完整稿者,取消此次論文評審資格。未及時提交論文者,視為放棄此次送審。
2019年3月9日—3月14日14:00(導師審核及秘書提交)
2019年3月15日—3月22日(論文檢測及復檢,復檢論文提交時間為3月20日前)
2019年3月25日—4月26日(論文送審,初審最遲須在4月19日前完成)
(注:欠費研究生請在3月14日前繳清欠款,否則論文暫不送審,造成影響責任自負。)
三、科研資格審核
根據《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文件規定,研究生在攻讀學位期間,應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方可申請博士或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申請學位研究生應在答辯前如實填報《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在學期間個人科研或實踐成果登記表》(每人1份),并將成果的原件(復印件附在表后)交到所在學院進行審核。研究生應將成果錄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
請各學院在答辯前對申請學位的所有研究生進行科研資格審核,并于2019年4月19日將《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科研成果審核匯總表》(蓋章的紙質表格和電子表格)交研究生學院學位辦。
四、學位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答辯按《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細則》文件相關規定進行。
1、請申請答辯的研究生務必在3月9日前登陸“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答辯申請(同等學力人員須在3月8日前登錄同等學力管理平臺上提交答辯申請)。
注意:系統提交答辯申請須滿足2個條件:①完成課程培養計劃且學位論文中期考核通過;②學位論文開題滿1年。
2、所有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填寫《學位申請表》(按類別填寫,一式2份,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專區/學位下載)。
3、答辯前一周,各學院必須將答辯安排和《浙江師范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批表》(每人一份,在研究生學院網站/下載專區/學位下載),交研究生學院學位辦審核。各學院答辯安排及公告須按學校統一模板制作,經學位辦審核后在研究生學院網站公示。
4、所有研究生答辯必須在5月19日之前完成。各學院在答辯結束后及向研究生學院學位辦上報答辨結果(包括答辯通過名單和答辯未通過名單)。
五、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初審:
各學院應在所有答辯結束后,于5月24日前召開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會議,對通過答辯的研究生是否建議授予博士、碩士學位進行表決,并將表決通過的博士學位申請材料(1份/人)、《博士、碩士學位審核情況匯總表》(含《申請學位暫停情況一覽表》)、《浙江師范大學學院學位分委員會表決授予學位名單》(蓋章紙質稿)送交研究生學院學位辦。
六、提交研究生學位授予歸檔材料
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初審后,學院應及時將申請學位研究生學位檔案材料交與研究生學院學位辦審查歸檔。
七、2019年上半年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時間安排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content) | 時間安排 (time) |
1 | 研究生在GIMS上提交答辯申請 Graduate students submit application for defense on GIMS(Graduate Information System Manage) | 3月8日前 (before Mar.8) |
2 | 研究生學位論文上傳評審系統(導師可同時審核) Dissertation upload and supervisor audit | 3月6—12日 (Mar. 6-12) |
3 | 導師繼續審核及秘書統一提交 supervisor audit and uniform submission | 3月9日-3月14日 (Mar. 9-14) |
4 | 學位論文檢測(含復檢) The Detection of Copy Ratio | 3月15日—22日 (Mar. 15-22) |
5 | 論文送審(含復審)、學院答辯資格審核 (Dissertation Evaluation) | 3月25日-4月26日 (Mar. 22-Apr.24) |
6 | 科研成果審核 (Examination and Verify of Results of Scientific Research | 4月18日前 (before Apr. 18) |
7 | 各學院組織學位論文答辯 (Oral Defense of Dissertation) | 5月19日前 (before May.19) |
8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審 (Audits of Academic Degree Evaluation Committee of College) | 5月24日前 (before May.24) |
9 | 博士、碩士學位申請材料審核 | 5月31日前 (before May.31) |
10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Audits of Academic Degree Evaluation Committee of University) | 6月10日前 (before Jun. 10) |
11 | 學位證書發放(學校) (Issuance of Diploma ) | 6月13日 ( Jun. 13) |
12 | 畢業生離校 (Procedures of Leaving University) | 6月15日 ( Jun. 15) |
13 | 學院提交學位授予歸檔材料 | 6月17日前 (before Jun. 17) |
14 | 博士學位信息備案(3個月公示期滿) (Archived Material Summation of Academic Degree-conferring) | 9月10日前 (Before Sep.10) |